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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11月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师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点击数量:

关于2016年11月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师报名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9-06 14:21 点击:22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下半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安排,现将我校教师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参加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和以往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教师。

  2.拟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

  3.校内其他教师也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考试时间和语种

  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笔试,下午口试。考试语种为英语(PETS-5级)、日语(NNS)和俄语(TПPЯ)。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并达到报销标准的教师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考试成绩单和考试报名费发票的原件送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备案并办理报销手续(行政楼820室)。

  (二)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WSK考试,考试报名费报销的相关政策如下:

  1.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达到岗前培训外语合格要求(笔试成绩总分50分及以上,并取得口语成绩),学校报销一次报名费。

  2.全校教师,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合格要求,学校负责报销考试报名费,不限次数。各临床医院的报销标准由上述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3.外语专业教师合格成绩按照外语专业教师相关要求执行。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请咨询校内相关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9月6日

报名的教师,请联系院办潘国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