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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工程”2016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点击数量:

转发关于实施“本科教学工程”2016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16]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实施2016年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的专业点,引领示范其他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建设重点

1.支持全英教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各学院要站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高度,认真挖掘本学院的优质教学资源,系统化地推进小班全英教学(双语教学)专业改革试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全英教学项目原则上应实现50%以上专业基础课程及80%以上专业课程的全英教学。对于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全英教学项目,可由学院组织部分具备良好英语水平的学生,按照自愿申报、严格遴选的原则,以全英或双语教学改革试点班的形式进行。

2.对已设立的2015年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持续予以经费支持。支持试点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考试评价、实践教学、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综合改革与建设。

3.入选201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可申报2016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4.除上述项目外,2016年度学校不接受新申报的其它类型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三、建设经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由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每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含公共基础课程特别支持项目)给予年度改革建设经费8-10万元,全英教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年度改革建设经费12-15万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周期一般为一年,当年年底未执行的经费由学校收回。

  四、申报办法

(一)2016年度全英教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学院按照2016年度全英教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要求组织遴选,每个学院限额推荐1个项目。

2.各学院将《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全英教学)(见附件1)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tongjian@jlu.edu.cn

(二)2015年度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申报项目应填报《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明确专业改革目标和建设任务。

(三)2015年度设立的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学校对2015年度确立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含全英教学项目、公共基础课程特别支持项目,具体见附件6)继续给予支持。

2.上述项目应填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3、4、5),总结2015年度改革与建设成效、明确2016年度改革目标和建设任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给予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2016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学院统一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tongjian@jlu.edu.cn

  2.联系人:佟健、刘成荫;联系电话:85166422。

附件:1.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2016年新申报全英教学专业改革试点项目用)

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用)

3.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2016年度)

4.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2016年度)(全英教学项目)

5.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2016年度)(公共基础课程特别支持项目)

6.2015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立项项目一览表

7.2015年度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