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新贷工作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已准备好相关材料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2014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2.对因特殊情况错过本次新贷的研究生,学校拟视情况为其安排一次补办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原则上非新生不予新贷,如遇家庭受灾等特殊情况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高年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应在新生新贷后另行申请,与新贷补办一同办理。
二、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及网上申报阶段(9月4日至9月10日)
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材料包括:
1.近3个月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3.身份证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研究生证复印件(1份,研究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待研究生证下发后补交)。
5.与校园一卡通相关联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1份。
拟申报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同学须在现场办公前完成以上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务必于9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助学贷款模块,在线填写并提交贷款申请基本信息。
(二)材料审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12日)
各培养单位对提交贷款申请研究生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及时督促相关同学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三)现场办公阶段
举办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新贷现场办公会,讲解贷款政策常识,签署贷款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须在现场办公会前准备完成;
2.现场办公会结束后,申贷研究生须将上述申请材料连同贷款合同一并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
3.网上填写数据将作为原始数据导入银行信贷系统。请申请贷款研究生务必认真填写。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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