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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1      点击数量:

关于申报2007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5-11 00:00 点击:1753

关于申报2007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进步对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07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目标
1、设立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目的,是引导和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在长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围绕新形势下关系我市科技、经济、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及组织实施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对策。
2、2007年政府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设政府命题项目和自由选题项目。申请人可根据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选择或自行设计有关课题。
二、支持重点
1、政府命题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深入贯彻全市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和《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与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等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的推进对策研究;支持围绕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通过科技创新加快长春工业发展以及科技引领民生、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技推进和谐长春建设等重大关键性问题研究。
2、自由选题项目。支持其他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的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与在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2、为了保证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具有申报项目资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在一个年度计划内,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对于自由选题项目,在同一领域,年度内最多只能设定一项,原则上不能在两个年度内重复立项。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4、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报审表》、《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项目报审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2007年5月11日
社会科学处